2023、2024级各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参评学年
2024-2025学年
三、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评审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信学[2023]20号)。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思政课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均位于前10%(含10%),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另外,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入学时间超过3年需提交说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国家奖学金指标40个,各分院推荐名额如下:
部门 | 名额(人) | 部门 | 名额(人) |
电子信息学院 | 7 | 网络与通信学院 | 5 |
人工智能学院 | 6 | 智能制造学院 | 6 |
智能交通学院 | 4 | 数字商务学院 | 4 |
数码艺术学院 | 5 | 军士教育学院 | 3 |
合计(人) | 40 | ||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9月29日16:00前向分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至辅导员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分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建议名单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汇总审核各分院的建议名单,提出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推荐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最终的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1.填写《2025年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并同步报送加盖公章的评审报告。
2.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系统版】(见附件),此表从全国奖学金系统导出,已包含预设字段的自检程序,填写时请勿擅自修改表格,完成后只需将电子版提交学生处。
3.学生处将我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系统版】录入全国奖学金评审系统后,从系统中生成盖章版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其分发给各个分院,分院打印后需组织学生完成手签以及盖章,并将此表一份提交学生处。
上述工作请于10月13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前往科技园1栋A313找程老师,chengjj@njcit.com。
廉政及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联系人:科技园1栋A313找程老师(周一至周五,8:00-17:00),chengjj@njcit.com。
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doc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