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依据
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分别授予全省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的省级团内最高政治荣誉,每3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 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团内有关规章,依规范程序严密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加强跟踪管理,确保评选表彰质量,充分发挥典型激励作用,营造比 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申报要求
(一)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1. 参评资格
(1)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龄2年以上。
(3)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县级相关荣誉、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 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 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厚植家国情怀,脚踏实地、 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 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二)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参评资格
(1)地市级、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 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 员。
(3)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4)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县级相关荣誉。
2. 评选标准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 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 强,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 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动员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 于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勇于到艰苦 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5)作风上强。能吃苦、肯拼搏,涵养积极健康的思想 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 神,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 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 参评资格
(1)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 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以 及县级团委。
(2)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
(3)近5年获得过市级或县级相关荣誉。
2. 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 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 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 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
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团纪执行取得实效,“青年 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 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 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 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 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 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 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 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 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 出,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四)江苏省青年五四奖章
1. 参评资格
(1)个人:年龄为14至40周岁的我省各行各业青年 (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申报年度以江苏为主 要工作地并工作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的青年。
(2)集体:以在江苏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地市级及以上荣誉。
(4)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2. 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 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工作实绩突出。围绕“四个走在前” “四个新” “4+1”“四个着力点”等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 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在所工作的领域体现领军作用,具有较为 突出的工作实绩。
(3)社会责任彰显。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工程项目,有重要技术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有独创性、首创性成果,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充分体现个人、集体社会价值等。
四、有关说明
1.对于在全国、全省重大任务以及相关领域中表现特别突 出、做出重大贡献、取得较大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等,可以适当 放宽成立(任职)年限、荣誉支撑等条件。
2. 同 一组织和个人2021年以来(含)已获得相应表彰荣 誉的不得推荐参评。参评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组 织同一年度不再推报本级所属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
3.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推荐,同一组织、个人只能通过一个市级团委或一个行业系统团组织进行推荐。
请申报人或团支部在2026年1月16日10: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根据填写说明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jj@njci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