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国家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刘刚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392

各位同学:

根据苏教助中心(2019)40号《关于报送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信息统计和学费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报方式

1.申请对象: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后,自主就业报考我校的2019级学生,不包括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的学生。

2.资助内容与标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三年学制年限,一次申请减免3年的学费;资助标准即为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具体操作: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个人账户,填写学费补偿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一式两份;

2)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行政楼A301)审核加盖公章;

3)完成以上手续,携带盖好章的申请表原件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203)办理后续手续。

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学费资助申报方式

1.申请对象:新生或在校生保留学籍参加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后入学或复学的学生。

2.资助内容与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参照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享受学费补偿或减免,共计资助年限不超3年;资助标准即为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因这类人员的资助是新增的,具体操作方式较为特殊,请先行统计。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收到通知后,请尽快宣传摸底,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面了解这两项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附表格发至邮箱lvli@njcit.cn

      

附件1.  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学费资助申报名单.xls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