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刚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次数:521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涵[20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见附件1)

2、持有《扶贫手册》且尚未办理过2019-2020学年学费免除的在校生,不包括已办理过本年度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或退伍士兵学费补偿的建档立卡生。

二、工作要求

1、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导出的建档立卡生要做好以下信息确认:第一,是否已加入我校贫困生档案库;第二,是否向学校提交了加盖扶贫部门公章的《扶贫手册》。完成信息确认后填写表格《全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系统导出》(附件1)中的黄色标底部分。

2、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导出的建档立卡生如果没有入库因为学生自认为家庭经济尚可,不需要申请,那么辅导员须电话联系其监护人让其知晓,并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声明,上面需监护人签字确认。

3、所有申请学费减免的建档立卡生(包括全国资助系统导出的)均需要采集姓名、班级等信息后填入表格《2019年秋全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采集模板》(附件2)。

三、材料的提交要求

1、申请学费减免的建档立卡生须向分院出示《扶贫手册》或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分院审核公章有效后提交1份《扶贫手册》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要求:公章要清晰可见),并在复印件右上方写明分院、班级、姓名。


 

 2019116日

附件2:2019年秋全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采集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