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籍管理中“参加重修考试后,课程成绩仍不合格者,可自行跟班重修,参加课程的学习,并可申请一次参加课程的考核(每学期限申请两门课程)”的规定。学生可以到课程所属部门申请跟班重修。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是上学期以前的课程;
2、当学期课程所属部门正常开课的课程;
3、开学第3周前到课程所属部门教学秘书处申请跟班重修、领取《听课单》,逾期不再办理。(注意:大一上学期课程的申请时间为新生开课的第1周)
4、每次听课应携带《听课单》,写明听课时间并请任课教师签名;
5、重修听课的学时为原课程的实际学时;
6、完成听课学时后,将《听课单》交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完成考核后将此表交教学秘书处;
7、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重修的课程成绩参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2019级学生报名重修需按学分缴纳费用。
备注:智能交通学院教务办地址科技园C1-A309(凡涉及专业课程可以至此办公室)
素质教育部在三号教学楼三楼(包括英语、高数类课程)
教务处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