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期间,学生如遇特殊情况短时间不能参训,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经相应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认定为请假。
1、学生在操课时间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非伤病员不准请假,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2、凡参训人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
3、学生填写《军事技能训练请假表》,军训辅导员(如超过一天,逐级上报)签字后交给营长、教官;学生请假外出时,必须交待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对不请假外出或超假者,应当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4、累计请假时长超过三分之一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军事训练成绩不通过,必须在次年参加重修,方可取得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