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新生集体户口办理的通知(10月22日17:00前)

发布者:郭凡溪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次数:360

各位新生: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现就2020级新生集体户口办理事项予以说明:

1、南京市户口不迁、外地学生户口是否迁入本以自愿为原则。

2、新生户口迁入我办理须知:

1户口迁入我的学生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三证姓名统一(字同音同),请新生班辅导员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公安机关的印章需字迹清晰。

2填写《生户籍信息采集表》注意事项:

需要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张(二代身份证),如没有身份证有原籍派出所的证明(注明未办理还是原证丢失,丢失的是一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

社会关系要求填写两人,其中社会关系一可为父母任意一位社会关系二不作要求。社会关系人的信息必须填写具体;

照片需本人近期免冠无遮脸一寸相片一张

3、新生户口迁移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生户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按仙林派出所要求,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生户籍信息采集表》打印在一张纸正反面,不合格的材料将被退回,请各位辅导员仔细检查。

20201022日17:00前交至科技院C1-C301大学生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25-85842136 / 85842110



  学生户籍信息采集表.doc


安全管理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