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现就2020级新生集体户口办理事项予以说明:
1、南京市户口不迁、外地学生户口是否迁入本校以自愿为原则。
2、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办理须知:
(1)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三证姓名统一(字同音同),请新生班辅导员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公安机关的印章需字迹清晰。
(2)填写《学生户籍信息采集表》注意事项:
①需要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张(二代身份证),如没有身份证需有原籍派出所的证明(注明未办理还是原证丢失,丢失的是一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
②社会关系要求填写两人,其中社会关系一可为父母任意一位,社会关系二不作要求。社会关系人的信息必须填写具体;
③照片需本人近期免冠无遮脸一寸相片一张;
3、新生户口迁移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户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按仙林派出所要求,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生户籍信息采集表》打印在一张纸正反面,不合格的材料将被退回,请各位辅导员仔细检查。
请于2020年10月22日17:00前交至科技院C1-C301大学生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25-85842136 / 85842110
安全管理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