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实习的就业单位,依据实习流程,填写实习申请表,并依次交由分院事务中心审核、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审核及分管副院长审核。
审核通过后,填写离校申请单,并将相应联交到对应部门及人员。
离校申请单中分院留存联交完后,在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顶岗实习协议”及《实习安全手册》。
按公司要求时间,进入单位开始实习。
注意:
顶岗实习协议书,在入职三周内,与公司达成意向并签字盖章后,将协议第三联交给班级就业干事,再由就业干事收取清点,统一交给大学生事务中心留存。
原则上实习单位不允许随意变更,若因身体等特殊原因在实习过程中需要更换实习单位,则先以书面形式向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做情况说明,待通过后,填写《学生毕业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并将其中一份交至大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参加学校举办其他招聘会被录用,视同校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