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智能交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智能交通学院现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在校期间所有课程首修均需及格,同时学习成绩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获得2次院级以上奖学金,具体类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
(2)在校学习期间4次获得奖学金,具体类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智能交通学院单项奖学金。
(3)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2次以上奖学金,并在学校批准参加的各项学习活动、文体竞赛、科技活动以及社会活动中作为唯一或主要参加者(主力队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活动或竞赛级别由省级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或奖状为证,参与程度(如是否主力队员)由担任活动或竞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或主教练出具证明。表彰范围为国家级(全国)表彰团体、个人前六名;省级表彰团体、个人前三名。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毕业设计或毕业答辩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获得过校三好、校优干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按智能交通学院2021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组织评选。
三、评选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评选原则,由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按照评选流程进行评选公示。
四、评选时间和工作要求
1、截止时间:5月20日上午10点前
2、候选者自主提交《智能交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至大学生事务中心
五、表彰和奖励
由智能交通学院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给予表彰。
共青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智能交通学院分团委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