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
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已开通,请参照附件说明,务必在1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
特别提醒:
1. 成绩系统已按理论课、理论含实践课“百分制”,实践课“五级制”,拓展课“二级制”预设好各课程分制。
2. 各门课程仅须录入期末总评成绩。
3. 学生办理缓考的课程,请录入“缓考”;有缺考的学生,请录入“缺考”。
4. 本学期重修成绩录入方式和期末成绩一致。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21-22-1学期期末成绩录入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