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22-1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王匆捷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10

21/22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时间

地点

人员

8:00---9:40

10:00---11:40

13:30---15:10

15:30---17:10

1月2日(周日)

 

1、2号教学楼(阶1-阶8)

巡考

史美鹏、郭玉辉

史美鹏、郭玉辉

史美鹏、郭玉辉

孔超

考风巡视员

高月萍、张巧霞

高月萍、张巧霞

贺云菲、孙利

贺云菲

3号教学楼(阶9-阶12

巡考

徐小婷、魏慧

徐小婷、魏慧

考风巡视员

任慧彰、王梅梅

任慧彰、王梅梅

1月3日(周一)

 

2号教学楼

(阶5-阶8)

巡考

谢雪燕、张亚媛

谢雪燕、张亚媛

谢雪燕、张亚媛

考风巡视员

贾苏慧、孙利

李依诺、孙利

孙利、贺云菲

3号教学楼(阶9-阶12

巡考

莫丹梅、郑艳艳

莫丹梅、郑艳艳

考风巡视员

李依诺、贺云菲

贺云菲、贾苏慧

1月4日(周二)

2号教学楼

(阶5-阶8)

巡考

马英、孔超

马英、孔超

马英、孔超

考风巡视员

李依诺、贾苏慧

李依诺、贺云菲

贺云菲

 

 

注:1、巡考人员注意巡考时间安排,请准时参加。

2、巡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2号教学楼2301教室)。

3、巡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考试结束后,负责填写《巡考记录单》及《总巡考记录本》。

4、考风巡视员负责填写《考风巡视记录本》。

附:

巡考守则

1、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协助总监考认真做好考场的巡视、督查工作。

2、考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2301室),协助总监考人员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场,并按照监考守则要求行使职权。对迟到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如实记录。

3、检查分院、部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履行职责情况,发现监考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批评指正。对违反监考守则情节严重者,向分院、部总监考通报并在巡考记录本中填写情况。

4、巡考中,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指出,并让监考人员当场收取试卷,如实记录。当监考人员对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当时,巡考人员有权向总监考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5、巡考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