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因材施教,加大学生的学习选择权,根据《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自由转出,考核转入”的方式进行。
二、适用对象
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的学生,因原专业停招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只能在本专业大类或本项目内进行互转:
1、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之间互转;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学生(3+2,3+3,4+0项目学生)、现代学徒制项目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处分未解除者。
四、转专业要求及计划数
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均需符合转入专业对学生的要求,并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分院组织的相关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各分院的各专业对转入学生的要求和考核方式见附件1:《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分院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有限,各分院会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各专业计划数见附件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院转专业计划数。
五、转专业工作安排
1、1月4日—2月21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按附件5:《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说明》进行线上报名并将附件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做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上传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需要转出分院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平均学业绩点和处分情况,申请表的纸质稿需交至拟转入分院教务办(具体地点见附件4),接收分院教务办负责汇总并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2、2月22日—2月25日,各分院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考核结束后,各分院上报教务处签字盖章的《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6)及每位学生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
3、2月26日—3月3日,教务处审核并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后,通知公示无异议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转专业后的其他要求:
1、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过转入分院考核后,不得放弃。
2、学生在原专业,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原必修课程的补考或者重修,并通过考核。
3、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完后续学期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转入专业毕业要求。
4、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和书本费。
5、学生转专业后,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均在转入专业所在分院进行评定。
七、监督与投诉
在转专业过程中的相关考核、面试等环节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闫之烨,联系电话:85842080。
教务处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