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智能交通学院实际,现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校级)在校期间所有课程首修均需及格,同时学习成绩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获得4次院级以上奖学金,具体类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卓越奖学金、润德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
(2)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均获得奖学金,具体类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卓越奖学金、润德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3)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2次以上奖学金,并在学校批准参加的各项学习活动、文体竞赛、科技活动以及社会活动中作为唯一或主要参加者(主力队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活动或竞赛级别由省级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或奖状为证,参与程度(如是否主力队员)由担任活动或竞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或主教练出具证明。表彰范围为国家级(全国)表彰团体、个人前六名;省级表彰团体、个人前三名。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毕业设计或毕业答辩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获得过校三好、校优干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7、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获奖情况在校级基础上适当放宽。
二、评选比例
以各分院毕业生总数为单位计算,按5%组织评选。
三、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生代表着我校学生的典型形象,其评选工作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各分院要根据评选条件,对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评选原则,按照评选流程进行公示,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院级优秀毕业生择优推荐上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时间和工作要求
1、截止时间:5月25日上午10点前
2、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个人情况汇总表》须由分院认真核验相关获奖信息,确保奖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提交分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党总支公章后提交学生处。
(2)电子材料:
除提交推荐人选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外,还需将所获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主力队员证明等相关奖项佐证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同时,提供照片2 至 5 张。(要求至少包含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人物切忌用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此外还可以提供人物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照片像素不要低于 300 像素,要求发送原图,并以分院名+学生姓名重新命名,以.JPEG 的格式存放)。
另外,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还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
以上材料,在截止时间内统一交给带班辅导员汇总。
五、表彰和奖励
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并给予表彰。
智能交通学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