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走读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娟娟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我院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走读申请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读申请的要求

为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在外住宿者,须按《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住校生申请校外住宿走读的规定》办理走读手续,并服从规定要求。凡未办理走读手续私自到校外居住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院还将视情节根据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走读申请条件

1、患有传染病或严重神经衰弱等其它不适于过宿舍集体生活等疾病的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因残不适于过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3、家住本市,且到学校的交通便利。

4、家庭特别困难,本市有直系亲属,家长同意寄住,且寄住地到学校的交通便利。

5、大一年级不允许申请走读。

三、走读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走读申请条件在智慧学工系统里提出线上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

1)如系家住南京者需提供①户口簿复印件②父母之一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需寄居直系亲属家需提供①由申请者父母出具相互关系的有效证明及委托书②父母之一及亲戚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家在外地,但在本地购有房产需提供①户口簿复印件②父母之一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所购房产的产权证。

2、由学生所在分院审核走读申请,符合走读条件的由学生所在分院和学生处作审核意见。

3、走读生申请审批完毕后,出具相关证明给各分院、宿舍管理站(办理退宿)。

4、学生走读资格有效时间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走读须重新申请。

四、走读申请受理时间

1614日—629统一办理下一学年校外住宿走读审批手续,逾期不受理。

2、原则上学期中不接受校外住宿走读申请,特殊情况可例外考虑。

五、走读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走读生应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遵守教学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旷课受学院纪律处分的走读生,取消其走读资格。

2、走读生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走读途中及住宿场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问题,学院不承担责任。学生本人或家长可视具体情况报请居住地或事发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应告知学生所在分院。

3、走读生办理走读手续后,不得留宿校内学生寝室。

4、所有走读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走读情况。

5、未满18岁的学生,除符合第三条规定12项条件外,原则上不允许走读。

6、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应向相关部门提供各种真实、完整的文字材料,如出现因学生本人所提供材料不详实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学院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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