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月
智能交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赛项竞赛通知
一、竞赛目的
为了贯彻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围绕“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数字经济战略,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大力营造技能人才培养手段和良好环境,培育壮大高素质技能型劳动大军。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技能的舞台以及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素质及就业竞争能力,特举办本次技能竞赛。
竞赛主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规范和标准,注重考核基本技能,体现标准程序,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二、竞赛内容
竞赛采用虚拟仿真+台架操作模式。初赛为理论选拔,决赛由“软件平台竞赛”为竞赛模块。“软件平台竞赛”采用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测试竞赛平台及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检测与诊断平台,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及裁判打分相结合;每个竞赛模块的时长、竞赛平台、分值和权重如表1。
表1 竞赛模块时长、竞赛平台
竞赛模块 | 竞赛平台 | 时长(min) | 分值 |
传感器装调、标定 | 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测试竞赛平台 | 20 | 60 |
整车故障诊断 | 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检测与诊断平台 | 20 | 40 |
竞赛模块围绕两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智能传感器的装调、标定等操作。包含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相机装调标定。第二部分是“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检测与诊断”包括电路、设备本体、CAN线等常见故障检测分析及故障点定位。重点考察选手对智能网联汽车感知部分及整车原理、装调、标定以及电气、电路系统控制逻辑的理解,考察选手对故障诊断仪、万用表、示波器等常用诊断设备的应用能力;
按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标定及检测与故障诊断作业,发现、确认故障点并排除故障,完成《故障诊断记录表》。
三、竞赛方式
1.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为个人赛,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作答,按要求记录及提交比赛表单。按比赛成绩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参赛对象
建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的同学参加竞赛。
3.报名方式
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庞连红,邮箱:panglh@njcit.com,联系方式:025-85842182。
四、竞赛流程
1.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1)初赛
在机房利用考试平台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基础理论知识比赛,题型以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时间30分钟,学生提交试卷平台自动记录成绩。
(2)决赛
选手操作“软件平台及故障诊断台架”, 按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标定及检测与故障诊断作业,发现、确认故障点并排除故障发现、确认故障点并排除故障,生成《电动汽车故障诊断记录表》。
2.竞赛时间
初赛:
日期 | 时间(30分钟) | 内容 |
2024年11月6日 | 第一场15:30至16:00 | 在线测试(考试平台) |
决赛:
日期 | 时间(40分钟) | 内容 |
2024年11月13日 | 15:30点至17:30 | 在线操作 |
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籍学生。
2.所有参赛选手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提前至少15分钟进场准备,并上交手机,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有存储功能的设备进机位。正式开赛前5分钟,将“软件平台及故障诊断台架”都打开。
3.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判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竞赛或提交文件时间。竞赛全程不得大声喧哗,不能离开裁判的监控范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学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不得打开任何聊天软件,违者按作弊处理。
5.比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人员要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配置文件和文档。
6.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违规现象,成绩一律无效。
六、竞赛环境
1. 网络考试平台
2.软件技术平台+诊断台架
3.竞赛赛场:科技园C2 5G+自动驾驶实训室
七、竞赛评分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竞赛评分:初赛采用“机评”,全程由软件实现题目的快速、准确评分,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决赛采用“软件平台及故障诊断台架”,完成《电动汽车故障诊断记录表》,决赛阶段保证信息的对称和公开,实现竞赛组织、成绩评价的严密化、准确化和公正化。
(二)评分方法:
1.初赛
本环节为机考评分。参赛选手在计算机上完成竞赛项目内容后,由答题系统自动判分,显示成绩。
2.决赛
本环节为结果评分。操作“软件平台及故障诊断台架”, 按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标定及检测与故障诊断作业,发现、确认故障点并排除故障发现、确认故障点并排除故障,完成《电动汽车故障诊断记录表》。
八、奖项设置
决赛阶段入围30人,按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其余为优秀奖。
获奖选手由智能交通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九、竞赛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内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应着重得体、保持良好仪表仪容。凭身份证、参赛证、赛位贴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并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应按大赛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提前熟悉赛场。
4.参赛选手不得携带参考资料、通信设备、存储设备、电子工具等物品进入赛场,违反者按作弊处理。
5.参赛选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6.参赛选手请按照考试要求进入指定的考试平台。
7.开赛15分钟后,参赛选手如仍未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理。
8.决赛试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并将竞赛相关文档按要求存储并保存。
9.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离开赛位,不允许对登录任何聊天软件,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10.参赛选手可提前提交竞赛结果,但须按大赛规定时间离开赛场,不允许提前离场。
11.参赛选手提交竞赛结果须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提交后应检查提交是否成功和齐全。
12.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结果需按照任务书要求格式命名,禁止做任何与竞赛试题无关的标记,否则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13.赛事负责人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须立即停止操作,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若提前提交竞赛结果,应该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答卷或操作。选手一律按大赛统一时间离场。
14.竞赛期间赛场统一提供食品、饮水。
15.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设备出现故障,应举手示意,由巡考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扣减分数;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评审组长裁定其竞赛结束。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评审组长做出裁决,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16.参赛选手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赛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17.竞赛未全面结束后,所有设备不允许关机。
18.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服从监考,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和评奖资格,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监考及巡考、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19.参赛选手提交竞赛结果后,须等待监考人员对提交结果进行确认后,方可按照要求离场。
智能交通学院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