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院发布的单位录用信息,自行打印附件空白材料,并填写完整。
选定实习的就业单位,依据实习流程,填写实习申请表,并交由分院事务中心初审,后由事务中心统一交由指导老师及分管副院长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分院网站上公示确定的实习单位及个人后,填写离校申请单,并将相应联交到对应部门流程。
离校申请单中分院留存联交完后,在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顶岗实习协议”及《实习安全手册》。
按公司要求时间,进入单位开始实习。
注意:
顶岗实习协议书,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尽快将协议第三联交给班级就业干事,再由就业干事收取清点后,统一交给大学生事务中心留存。
原则上实习单位不允许随意变更,若因身体等特殊原因在实习过程中需要更换实习单位,则先以书面形式向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做情况说明,待通过后,按照分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须服从分院推荐单位,同时请填写《学生毕业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