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企合作订单(学徒)式教学班(以下简称“订单班”)建设与管理,明确要求与责任,保障订单班的运行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订单班学生接受订单企业和学院双重管理。学院安排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做好与订单企业的协调沟通工作。
第二条 参加订单班学生的原则要求
(一)符合订单企业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在校学习期间学业考核合格,没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充分了解订单企业和就业岗位情况。
(四)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订单班的学习,一旦被选入订单班,不得随意和擅自退出,影响订单企业用人计划;有正当理由的,可提交退出申请(附件1),如实说明退出理由,经学院和订单企业批准后方可退出;退出订单班后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仍按原行政班执行。
本办法所指正当理由,指进入订单班学习后,遇到不可抗力或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况,或出现订单企业存在有与其事先介绍的情况及承诺的事项不相符等现象。
第三条 订单班学生权利
(一)了解开展订单班的企业情况及具体要求。
(二)参加订单班制定的理论及实践教学。
第四条 订单班学生义务
(一)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完成订单班学习任务并如实接受学校和订单企业的考核。
(二)按要求到订单企业进行顶岗实习,鉴定结果计入实习考核。
(三)订单培养结束并通过订单企业的考核,服从工作安排,按时上岗,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履约。
第五条 成绩考核
(一)订单班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由订单企业和学院共同指导订单班学生修完课程,课程成绩由企业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评定。
(二)订单班学习期届满,经考核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订单企业验收合格后安排就业。
(三)订单班学生学习和表现达不到学校和订单企业要求的,予以清退,退回原班级继续完成未竟学业。
智能交通学院
2020年12月30日